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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期結字第10503010781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5年10月18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第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調整本公司東證期貨契約、臺灣 50ETF期貨契約、宏達電期貨契約、 TPK-KY 期貨契約及臺灣50 ETF選擇權契約風險係證金(A值)、風險係證 金最低值(B值)所有月份係證金金額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調整本公司東證期貨契約(TJF)、臺灣50ETF期貨契約(NYF)、宏達電期貨契約(HCF)、 TPK–KY期貨契約(JNF)及臺灣50ETF選擇權契約(NYO)風險係證金(A值)、風險係證金最低值(B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05年10月19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請查照。 依據:本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本公司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本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及本公司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公告事項:本次保證金調整之商品為東證期貨契約(TJF)、台灣50ETF期貨契約(NYF)、宏達電期貨契約(HCF)、 TPK–KY期貨契約(JNF)及台灣50ETF選擇權契約(NYO),調整情形列表如。 正本:各結算會員、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
附件-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民國105年10月17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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