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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期結字第10503010781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5年10月18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第1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調整本公司東證期貨契約、臺灣 50ETF期貨契約、宏達電期貨契約、
TPK-KY 期貨契約及臺灣50 ETF選擇權契約風險係證金(A值)、風險係證
金最低值(B值)所有月份係證金金額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調整本公司東證期貨契約(TJF)、臺灣50ETF期貨契約(NYF)、宏達電期貨契約(HCF)、 TPK–KY期貨契約(JNF)及臺灣50ETF選擇權契約(NYO)風險係證金(A值)、風險係證金最低值(B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並自105年10月19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請查照。

依據:本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本公司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本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及本公司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公告事項:本次保證金調整之商品為東證期貨契約(TJF)、台灣50ETF期貨契約(NYF)、宏達電期貨契約(HCF)、 TPK–KY期貨契約(JNF)及台灣50ETF選擇權契約(NYO),調整情形列表如。

正本:各結算會員、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附件-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民國105年10月17日 (歷史版次)
  1. 本標準依據期貨交易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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