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期交字第10502014210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5年9月21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第34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亞聚期貨等11檔股票期貨,自105年9月22日起終止上市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亞聚期貨(ED,證券代號:1308)、新纖期貨(EI,證券代號:1409)、東聯期貨(EU,證券代號:1710)、宏盛期貨(HJ,證券代號:2534)、日勝生期貨(HN,證券代號:2547)、京城銀期貨(HV,證券代號:2809)、訊連期貨(JT,證券代號:5203)、統一實期貨(LL,證券代號:9907)、國巨期貨(LX,證券代號:2327)、力鵬期貨(MF,證券代號:1447)及耕興期貨(NR,證券代號:6146)等11檔股票期貨,自105年9月22日起終止上市。

說明:

  • 一、依本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34條規定辦理。
  • 二、旨揭股票期貨前分別依本公司105年1月18日台期交字第10502000550號函及105年7月19日台期交字第10502010120號函,停止加掛新月份契約,其已掛牌月份契約於105年9月21日到期,爰依前揭交易規則,自105年9月22日起終止上市。
  • 三、本公司所有上市之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契約標的,請詳附件。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保管銀行、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標的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105年5月10日 (歷史版次)
  1. 股票期貨契約停止加掛或依第三十二條第五項不掛牌新月份契約後,已掛牌各月份契約均到期時,即終止上市。
  2. 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得為標的證券之金融控股公司或投資控股公司,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五項不掛牌新月份契約規定且依第二十五條所為之契約調整未了結部位數為零者,股票期貨契約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終止上市。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