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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證櫃交字第10503009191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5年9月12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第41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要  旨
要  旨 有關105年9月28日、10月25日、10月31日、11月12日及12月25日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交易市場開休市乙案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有關本(105)年9月28日(星期三)、10月25日(星期二)、10月31日(星期一)、11月12日(星期六)及12月25日(星期日)本中心櫃檯買賣交易市場開休市乙案如說明。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9月8日金管銀國字第10520003570號函暨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41條辦理。
  • 二、依前開函示,105年9月28日、10月25日、10月31日為銀行業營業日,11月12日及12月25日適逢星期六及星期日,為非營業日;故9月28日、10月25日、10月31日本中心櫃檯買賣交易市場正常交易,當日應依規定辦理結算交割等事宜。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相關法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民國105年8月24日 (歷史版次)
  1. 櫃檯買賣之休假日與銀行休假日相同。但本中心認為有變更之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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