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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期交字第1050201012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5年7月19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第32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停止加掛玉晶光期貨等15檔股票期貨新月份契約暨恢復加掛大成期貨 等 3檔股票期貨新月份契約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停止加掛玉晶光期貨等15檔股票期貨新月份契約暨恢復加掛大成期貨等3檔股票期貨新月份契約,詳如說明,並自105年7月21日起實施。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保管銀行、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105年5月10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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