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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050502546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5年6月23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為配合 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內容,有關貴公司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
核(自行查核)作業或財務業務作業,請自105年7月起依修正後評核表或
報告表辦理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為配合本(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內容,有關貴公司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自行查核)作業或財務業務作業,請自105年7月起依修正後評核表(如附件1)或報告表(如附件2)辦理,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據「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總則辦理。
  • 二、所檢附之證券商「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評核表」(含工作底稿)及「查核分支機構財務業務作業報告表」係最低查核標準,貴公司如認為不足,請自行增列查核項目。
  • 三、本案表格於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之期貨商準用之,並請依經營業務種類自行增減應適用之查核項目。

正本:各證券商、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附件1-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評核表 附件2-查核分支機構財務業務作業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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