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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業字第1050001049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5年1月18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基金申報平台月報申報時程及
申報格式調整案、電子化申請作業案之實施日期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境外基金申報平台月報申報時程及申報格式調整案、電子化申請作業案之實施日期,以利貴公司提前因應相關作業變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一、配合金管會修正境外基金月報申報時程及月報格式內容,月報申報作業調整及實施日期說明如下:
    • (一)總代理人於每月終了後十個營業日內申報前月月報,另就境外基金涉及投資比率之資料得於月底前補申報。
    • (二)因應「基金投資 H股及紅籌股比率」欄位刪除無須申報,申報月報時該欄位仍需上傳但無須輸入任何值。
    • (三)本案自105年4月15日起提供總代理人進行測試,並自105年5月2日上線實施,申報105年4月月報。
  • 二、另為提昇總代理人作業效率,節省作業成本,境外基金申報平台業於104年11月2日起新增電子化申請作業功能,並預定自105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相關說明如下:
    • (一)總代理人電子化申請作業項目共包含新增核准基金及類股(級別)、基金終止銷售、變更基金名稱、銷售機構異動或有其他變更作業(包括境外基金機構名稱異動、基金種類區域異動、基金代碼變更等項目)。
    • (二)總代理人於105年6月30日前申請上述作業時,仍可選擇紙本申請或電子化申請,惟自105年7月1日起將全面改採電子化申請,請貴公司儘早調整相關作業或開發資訊系統,以利申請作業運作順利。
  • 三、有關前揭作業之檔案規格「境外基金資訊申報平台上傳及下載檔案規格2.3版」業於104年8月3日公告,或至本公司網站(www.tdcc.com.tw)下載專區/權益證券類/基金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告作業相關檔案自行下載參考;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02)27195805轉163、407、414,金融資訊部586。

正本:境外基金總代理人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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