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保結業字第1100019237號函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0年9月3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配合有價證券之股務作業應收款得直接匯入證券商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作 業,公告修正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 務處理手冊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正本: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犇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業務部、資訊規劃部、稽核室、內部查核室(均含附件) |
附件-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