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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金管證券字第11003632862號函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0年8月26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要 旨 | |
要 旨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 0九五九六號函、七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七八)台財證(二)第二四二四 0號函及八十年十月四日(八0)台財證(二)第二五一0八號函,自即 日停止適用 (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77.12.16. 臺財證(二)字第09596號函停止 適用) (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78.01.17. 臺財證(二)字第24240號函停止 適用) (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0.10.04. 臺財證(二)字第25108號函停止 適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0九五九六號函、七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七八)台財證(二)第二四二四0號函及八十年十月四日(八0)台財證(二)第二五一0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