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
發文字號: |
中信顧字第109005306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
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
要 旨: |
檢送修正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檢查表」暨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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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 |
主旨:檢送修正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月報檢查表」暨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自申報110年1月份月報起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 1090374606函
辦理。
二、本次修正說明如下:
(一)配合109年5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62109號公告放寬組合型
基金為增加投資效率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範圍規定,修正第
二部分(組合型、ETF連結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適用)查核項目
二(四)。
(二)為明確計算基金投資所在國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信用評等機構
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比重之方式,修正
第二部分(股票型、債券型、平衡型及多重資產型、資產證券
化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適用)查核項目十(三)2、十(四)3、十
(五)2及註7。
正本: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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