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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輔字第10900035101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9年11月18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修正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修正本公司「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說明,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9日金管證期字1090330356號函辦理。
  • 二、配合本公司修訂「期貨商以電子郵件寄送買賣報告書或對帳單作業程序規範」,爰於旨揭標準規範修訂相關作業規範。

正本: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網站

109年「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對照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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