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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交字第10902000560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9年1月15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調整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股期貨」、「臺指選擇權」及
「股票期貨暨選擇權契約」交易人部位限制數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調整本公司「臺股期貨」、「臺指選擇權」及「股票期貨暨選擇權契約」交易人部位限制數。

說明:

  • 一、依本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16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20條、「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16條及「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18條規定辦理。
  • 二、「臺指選擇權」自然人部位限制數由30,000口調整為35,000口,自公告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起生效。
  • 三、「臺股期貨」自然人與法人部位限制數分別由9,000口與18,000口調整為8,000口與16,000口,自公告日已上市之次近月份契約到期後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起(即109年3月19日)生效。
  • 四、調整本公司「彰銀期貨」等17檔股票期貨契約,以及「華南金選擇權」等8檔股票選擇權契約之部位限制數(詳如附件)。部位限制數調高者,自公告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起生效;調降者,自公告日該期貨或該選擇權已上市之次近月份契約到期後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生效。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保管銀行、行情資訊廠商、本公司網站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門

附件-股票期貨暨選擇權契約交易人部位限制標準調整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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