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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廢) 金管證發字第1080333658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10月29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電子簽章法
第4、6、9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12.16. 金管證發字第10600477961號公告 停止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12.01. 金管證發字第109036 5761號公告發布,自109年12月1日停止適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依據: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3項及第9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布欄 副本:經濟部商業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賀○珩先生)、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張○先生)、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糜○雍先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瑤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陳○誠先生)、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哲先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銘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均含附件)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12.01.金管證發字第1090365761號公告發布,自109年12月1日停止適用〕 |
附表-公告排除適用之項目 |
相關法條
電子簽章法 民國90年11月14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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