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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結字第1080301038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10月18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第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調整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股期貨契約(TX)20檔等期貨契 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及適用比例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調整本公司臺股期貨契約(TX)、小型臺指期貨契約(MTX)、英鎊兌美元期貨契約(XBF)、臺指選擇權契約(TXO)、旺宏期貨契約(DIF)、晶電期貨契約(DUF)、大成鋼期貨契約(FEF)、華通期貨契約(FTF)、全新期貨契約(GUF)、華新科期貨契約(HBF)、亞光期貨契約(IMF)、嘉澤期貨契約(JFF)、TPK–KY期貨契約(JNF)、達方期貨契約(KKF)、國巨期貨契約(LXF)、誠美材期貨契約(MEF)、元太期貨契約(NVF)、信昌電期貨契約(PKF)、大江期貨契約(PMF)及晶電選擇權契約(DUO)之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及適用比例,並自108年10月2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結算會員、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
附件-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民國108年3月28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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