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證交字第1080202936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9月11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證券經紀商因執行受託鉅額買賣配對交易發生錯誤之相關申報作業事宜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證券經紀商因執行受託鉅額買賣配對交易發生錯誤之相關申報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按本公司上市證券鉅額買賣辦法第15條規定,於鉅額買賣配對交易方式下,投資人得與洽定之交易對象約定交易條件後,各自透過證券商向本公司申報買賣,經本公司交易系統確認條件相符後始依據當組配對申報資料撮合成交,爰如當組配對買賣之任一家證券商有申報當組配對交易錯帳情事,當組配對買賣之他家證券商亦應就同筆交易併同辦理錯帳申報。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券商輔導部、電腦規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