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台期交字第1080201351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8 年 08 月 29 日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美國那斯達克 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及「櫃買富櫃200指數期貨契約」108年9月30日上市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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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本公司「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櫃買富櫃2
00指數期貨契約」108年9月30日上市有關事項。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年 8月27日金管證期字第1080329627號
函及本公司業務規則第29條辦理。
二、本公司 108年 7月22日台期交字第 10802010730號函、第10802010
590 號函、 108年 8月 8日台期結字第 10803006840號函及第1080
3006841 號函實施日期為 108年 9月30日。
三、旨揭契約訂於 108年 9月30日上市,美國那斯達克 100股價指數期
貨契約上市契約之到期交割月份為 108年12月、 109年 3月、 6月
、 9月及12月;櫃買富櫃 200指數期貨契約上市契約之到期交割月
份為 108年10月、11月、12月、 109年 3月、 6月及 9月。
四、旨揭契約交易人部位限制數為:自然人 1,000個契約,法人 3,000
個契約,期貨自營商/造市者 9,000個契約。
五、旨揭契約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之一定點數計算方式詳附件。
六、旨揭契約納入鉅額交易適用商品。
七、保證金於上市前另行公告。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前後台資訊廠商、
保管銀行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政部賦
稅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期貨
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
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
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部門
、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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