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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證櫃債字第10804002211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8年4月22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EN 第48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要  旨
要  旨 公告修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衍生性商品資訊系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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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衍生性商品資訊系統」(DPSP)相關媒體傳檔格式。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48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36條及第37條辦理。

公告事項:

  • 一、為提升金融機構申報資訊之效率,減少重覆申報內容,自本(108)年7月1日起,金融機構得免申報以下7項DPSP格式,包括:
    • (一)IRS媒體檔案申報格式(利率衍生性商品交易申報)(二)BDO媒體檔案申報格式(債券衍生性商品交易申報)(三)SNS媒體檔案申報格式(結構型商品實物交割申報)(四)EOS媒體檔案申報格式(股權衍生性商品實物交割申報)(五)COT媒體檔案申報格式(信用及其他衍生性商品成交申報)(六)CBAS媒體檔案申報格式(資產交換固定收益端交易申報)(七)CBASO媒體檔案申報格式(資產交換選擇權端交易申報)二、自本年7月1日起,衍生性商品流通餘額(COA媒體檔案申報格式)之申報頻率由每日下午5時前申報當日之餘額,調整為每月最後一個營業日下午5時前申報當月之餘額,格式說明詳附件一。
  • 三、為優化本中心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TR)申報網頁功能,自本年7月1日起,原「資訊申報(DPSP)」功能將更名為「其他資訊申報」,並區分「交易申報」及「月申報」,相關功能位置詳附件二。
  • 四、另本中心舊版TR申報軟體使用期限至本年6月28日止,自本年7月1日起將終止舊版TR軟體相關服務,請各申報機構屆時改由登入本中心新版TR網頁,申報相關交易資訊,網址:https://tr.tpex.org.tw。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附件一-證券商承作衍生性商品餘額媒體資料格式 附件二

相關法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 民國107年4月20日 (歷史版次)
  1. 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依本中心規定之時間及格式,輸入本中心之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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