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經濟部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經商字第1080240595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3月18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公司法
EN
第156-1、172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要 旨 | |
要 旨 | 關於補充經濟部98年12月16日經商字第09802170230號函解釋及本部104年 12月29日經商字第 10402137390號函部分不再援用一案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關於補充本部98年12月16日經商字第09802170230號函解釋及本部104年12月29日經商字第10402137390號函部分不再援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正本: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高雄市會計師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律師公會 副本:經濟部商業司(第1科)、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
相關法條
公司法 民國107年8月1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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