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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基國字第1070021066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7年12月14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申報「境外基金資訊申報平台上傳及下載檔案規格
2.5版」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申報「境外基金資訊申報平台上傳及下載檔案規格2.5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一、配合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稱投信投顧公會)簡化境外基金總代理人(以下稱總代理人)申報基金月報資料內容,暨新增銷售類別申報欄位及境外基金各級別近五年度費用率及報酬率資訊,爰調整旨揭檔案規格,相關內容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 (一)簡化總代理人申報基金月報資料內容:
      • 1.有關境外基金月報之申購、贖回、轉入、轉出、淨申贖等資訊,將由境外基金資訊申報平台系統自業者每日申報資料加總計算而得,總代理人無須再行申報前揭資料。本案預計108年7月1日起提供業者進行測試,並自108年8月1日起上線實施(申報108年7月月報適用)。
      • 2.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總代理人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應於每月終了後十個營業日內編具月報辦理申報。惟前述作業調整後,部分月報資訊將由業者每日申報資料透過系統加總計算而得,爰總代理人於每月終了後十個營業日後欲調整先前所申報每日銷售資料及月報其他資訊者,應發函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並副知投信投顧公會。
    • (二)新增銷售類別申報欄位:
      • 1.為確實反映不同銷售管道之統計資訊,於「銷售資訊」及「銷售資訊收檔」檔案規格新增銷售類別欄位,本案預計108年6月1日起提供業者進行測試,並自108年7月1日起上線實施。
      • 2.另為確實計算各銷售類別單位數,請貴公司於108年7月26日前,將截至108年6月30日之「透過總代理體系」及「未透過總代理體系」之「投資型保單」、「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等各銷售類別之期初單位數向本公司辦理申報。
    • (三)新增境外基金各級別近五年度費用率及報酬率資訊:
      • 1.本案預計108年3月18日起提供業者進行測試,並自108年4月1日起上線實施,請貴公司於108年4月9日(第5個營業日)前,申報所代理之境外基金各級別相關資料,嗣後須於每年4月第5個營業日前完成前一年度之申報作業。
      • 2.倘貴公司有新基金級別核准於國內募集及銷售時,請就該基金級別儘速完成申報作業。
  • 二、有關旨揭檔案規格,請至本公司網站(網址:https://www.tdcc.com.tw)/下載專區/權益證券類/基金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告作業相關檔案,自行查詢及下載。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基金暨國際部(02)27195805轉163、307,金融資訊部586。

正本:境外基金總代理人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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