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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1070503696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7年11月6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第1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修正證券商月計表會計項目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修正證券商月計表會計項目如說明,自108年2月申報108年1月份月計表開始適用,請查照。

說明:網站為 www.twse.com.tw→「產品與服務」→「證券商服務」→「券商輔導部」→「文件下載」→「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內容(108.1.31上線)」,前開壓縮檔解壓縮後,檔案名稱如下:

    • (一)月計表格式(自108年2月申報108年1月份月計表適用)。
    • (二)資料檢核公式與錯誤訊息編號對照表(108年1月31日上線)。
  • 一、配合我國將於108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公報規定並參酌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條文,新增「應收營業租賃款」、「應收融資租賃款」、「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淨額」及「租賃負債」等項目,暨刪除「租賃資產」等項目。
  • 二、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公報規定,修正「金融資產重分類淨利益(損失)」等會計項目文字。
  • 三、另配合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行業會計項目代碼表,酌修會計項目文字。
  • 四、本次會計項目修正對照表請參附件。另修正後之月計表格式及檢核公式已置於本公司網站,請自行下載參照使用。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上市一部(含附件)、上市二部(含附件)、交易部(含附件)、財務部(含附件)、電腦規劃部(含附件)、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證券商月計表會計項目及代號修正對照表

相關法條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民國107年7月30日 (歷史版次)
  1. 本準則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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