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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結字第1070300919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7年10月26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EN
第1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調整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華新科期貨契約 (HBF)、亞光期 貨契約 (IMF)、環球晶期貨契約(OWF)、小型環球晶期貨契約(PBF) 及中美晶期貨契約(N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調整本公司華新科期貨契約(HBF)、亞光期貨契約(IMF)、環球晶期貨契約(OWF)、小型環球晶期貨契約(PBF)及中美晶期貨契約(N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並自107年10月29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結算會員、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
調整情形列表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民國107年5月11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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