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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業字第1070017313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7年9月13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修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
處理手冊」相關交易之作業程序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修訂本公司「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相關交易之作業程序,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107年8月17日以臺證輔字第10700158471號函公告修正該公司營業細則第25條條文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107年8月24日證櫃輔字第10700226552號函公告修正該中心業務規則第24條條文,開放證券商在建立資料保護及內部控制制度等配套措施之前提下,得將委託人簽訂之受託契約以媒體方式儲存,契約原本可不置於營業處所。
  • 二、考量證券商對契約管理宜建立一致性之標準程序,本公司修訂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第二章「客戶基本資料維護」第一節「基本資料異動」之「開戶基本資料建檔」(交易代號140)及「保管機構往來登記」(交易代號156),增訂證券商對「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申請書」及「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契約書」之儲存等相關規範,比照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受託契約之規定辦理。
  • 三、前揭修訂後之「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作業說明(交易代號140如附件1,交易代號156如附件2),請至本公司網站函文公告(網址: 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集中保管相關作業變更/簡化說明)或至「 SMART連線參加人服務網站」或可於操作 SMART系統時按F1功能鍵,查詢最新作業說明。
  • 四、有關前揭公告事項,惠請貴公司轉知所屬各分公司,如有未盡明瞭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聯絡電話:(02)2719–5805分機460、470、471、472。

正本:各證券商總公司

副本:業務部、稽核室

附件1-修訂後之「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作業說明(交易代號140) 附件2-修訂後之「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業務處理手冊」作業說明(交易代號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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