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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證輔字第1070009291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7年5月22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財富管理業務:以信託方式辦理 財富管理業務)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財富管理業務: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5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308581號函准予照辦。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訂對照表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訂對照表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查核明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