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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結字第1070300414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7年5月11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第14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EN 第14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EN 第13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期貨契約」、「新臺幣計價黃金 期貨契約」及「黃金選擇權契約」為本公司指定盤後交易時段非豁免代為 沖銷商品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本公司「黃金期貨契約」、「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及「黃金選擇權契約」為本公司指定盤後交易時段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實施日期另行公告,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各業務部門、本公司網站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06.05.台期交字第1070001896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7年7月2日〕 |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107年5月11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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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107年5月11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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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107年5月11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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