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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台期交字第10702003970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7年3月21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因應 107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連假,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 交易市場休市3日,另於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交易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公告本公司期貨集中交易市場107年4月4日(星期三)兒童節、4月5日(星期四)民族掃墓節及4月6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休市3日,另於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交易。 說明:依本公司106年11月10日台期交字第10600033680號函辦理。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本公司網站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