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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證交字第1070200839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7年3月14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第4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因應 107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連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 交易市場休市3日,應屆交割事務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為107年4月4日(星期三)兒童節、4月5日(星期四)民族掃墓節暨4月6日(星期五)調整放假,本公司集中交易市場休市3日,應屆交割事務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於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交易,請依相關規定辦理結算交割事宜,請查照。 依據: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條規定暨106年11月8日臺證交字第1060021116號函。 |
相關法條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民國107年2月14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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