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交字第10702000510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7年1月12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第29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英鎊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澳幣
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107年1月22日上市有關事項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英鎊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澳幣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107年1月22日上市有關事項。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月12日金管證期字第1060050857號函及本公司業務規則第29條規定辦理。
  • 二、旨揭契約訂於107年1月22日上市,上市之契約到期交割月份為107年3月、6月、9月及12月。
  • 三、旨揭契約之交易人部位限制數分別為:自然人1,000個契約,法人3,000個契約,期貨自營商/造市者9,000個契約。
  • 四、旨揭契約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之一定點數計算方式詳附件。
  • 五、旨揭契約納入鉅額交易適用商品。
  • 六、保證金於上市前另行公告。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前後台資訊廠商、保管銀行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政部賦稅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記者室

附件-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之一定點數計算方式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民國106年12月21日 (歷史版次)
  1. 本公司應於期貨交易契約上市日期三個營業日前公告上市有關事項。
  2. 前項上市公告事項應包括期貨交易契約名稱、契約到期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契約價金、升降單位、每日漲跌幅、保證金、每日結算價、最後結算日、最後結算價、交割方式及其他應行公告事項。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