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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結字第10603011810號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06年12月29日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EN 第2條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為提升結算會員入金效率,請各結算會員依說明所訂方式向臺灣期貨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

不再援用: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8.02.22. 台期結字第1
0803000730號函自108年9月30日停止適用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為提升結算會員入金效率,請各結算會員自即日起,依說明所訂方式向本公司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本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第貳點規定辦理。
  • 二、本公司前於106年5月9日以台期結字第10603003940號函通知各結算會員得以虛擬帳號方式向本公司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目前結算會員可透過華南銀行、兆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第一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等5家銀行辦理。
  • 三、為提升結算會員入金效率,請各結算會員自即日起,依下列方式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
    • (一)本公司營業日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三十分:除因特殊異常情事得採實體帳號方式外,應採虛擬帳號方式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
    • (二)本公司營業日下午七時三十分後至次日上午五日寄:僅得採虛擬帳號方式辦理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
  • 四、結算會員完成繳存結算保證金作業後,仍應依前揭作業要點第貳點第三項規定,透過期貨商管理系統之作業方式傳輸通知本公司,如採實體帳號方式辦理者,應於通知內容敘明特殊異常情事之原因。

正本:各結算會員

副本:本公司網站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02.22.台期結字第10803000730號函發布,自108年9月30日停止適用〕

相關法條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民國106年11月7日 (歷史版次)
  1. 現金結算保證金存入作業
    1. 一、作業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次日上午五時。
    2. 二、結算會員辦理現金結算保證金(自營或客戶)存入本公司結算保證金專戶,應依本公司公告之規定方式,將款項撥轉入本公司開設於結算銀行之結算保證金專戶。
    3. 三、結算會員應以電腦作業方式傳輸通知本公司結算部。倘因電腦作業異常時,應填具『結算保證金存入通知書』,傳真並電話通知本公司。
    4. 四、結算會員於本公司營業日下午七時三十分前繳存之結算保證金,計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權益數。結算會員逾本公司營業日下午七時三十分後繳存之結算保證金,計入結算會員次一營業日結算保證金權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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