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收費標準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6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資字第1100057873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0年5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00137214號函同意核備)

異動條文

  1. 加值服務收費標準
    1. (一)機櫃遷移費用新臺幣6千元/櫃(單位)/次。
    2. (二)機櫃保留費用新臺幣3萬元/櫃(單位)/月,保留期限為本中心核准日起六個月。
    3. (三)增加供申請交易或行情傳輸使用之線路費用:
      1. 1.為機櫃備援必需之線路,100Mbps線路新臺幣3.5萬元/路/月,每個市場交易或行情傳輸使用線路以一條為限。
      2. 2.為業務需要增加之交易或行情傳輸使用線路:
        1. (1)100Mbps線路:新臺幣7萬元/路/月。
        2. (2)1Gbps線路:新臺幣27萬元/路/月。
    4. (四)使用者申請主機共置機櫃連接後端之電信公司數據專線,使用者應自行決定電信公司及頻寬與負擔相關費用,並由本中心或本中心委託之人依各電信公司優惠價代為承租及繳費(含接線費),相關收費標準依臺灣證券交易所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收費標準之附表一「主機共置機櫃連回使用者端之電信公司數據專線收費」辦理。
    5. (五)使用者申請緊急授權進行維護作業者,依臺灣證券交易所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收費標準之附表二「主機共置(Co-Location)維護時間及收費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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