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指引依「證券期貨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訂定,以防制洗 錢及打擊資恐為目的,內容涵括我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暨證券投資顧 問事業(以下簡稱事業)如何辨識、評估各項業務之洗錢及資恐風險 ,以及制訂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相關之政策、程序及控管等面向,作 為執行方法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