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辦理期貨交易人部位移轉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1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803000641號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並自108年9月3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48173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轉存 Word
第4條
期貨商應於移轉生效日前一個營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由其結算會員填具「部位及保證金移轉申請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部位及保證金移轉申請書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