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事業(以下稱境內基金機構)、銷售機構首次申請使用本公司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以下稱本平台)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稱境內基金)申購、買回等交易資訊傳輸服務時,須備有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憑證(以下稱臺網電子憑證),並檢具下列書件向本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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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使用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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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際網路應用系統連線作業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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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印鑑卡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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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交易平台作業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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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使用本公司其他基金作業平台已提供,且未變更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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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使用自動化傳輸之連線作業者,另應檢具「基金交易平台連線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