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7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 字第1070003736號函修正發布第8條、第9條條文 (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70100531號函辦理)

異動條文

  1. 本公會會員進行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時,應充分蒐集資料,審慎查證分析,力求詳實週延,避免不實之陳述,並就影響該標的投資決策因素加以分析,作成報告連同引證資料留存備查。其內容如總體經濟分析、產業分析、個別公司各項財務資料分析、產品及其市場分析、股價變動分析與公司未來發展趨勢分析等。
  1. 本公會會員及其負責人與受僱人,不得接受上市、上櫃公司之利益、證券承銷商之利益或其他利益,而為與事實不符或誇大之投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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