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案意見徵詢作業要點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管字第112007818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52279號函)

異動條文

  1. 本中心辦理意見徵詢時,應檢附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案審查意見徵詢表(附件一)、發行公司公開說明書稿本、推薦證券商所出具評估報告暨其他相關資料,函請下列單位依其業務職掌於十五日內出具書面意見,未於期限內回覆本中心者,視同無意見:
    1.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 (二)勞動部。
    3.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
    4. (四)環境部。
    5.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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