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 (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5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5月1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監字第10004016 98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0年5月16日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00010435號函准予核備)

異動條文

  1. 本公司設置專責單位執行本辦法,並由上市、交易、結算、監視、稽核、資訊等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或經指定之人員組成監視業務督導會報。
  2. 監視業務督導會報負責監視制度研擬設計及各部門相關業務之協調,並指派副總經理一人負責督導監視業務,召集監視業務督導會報,下設執行秘書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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