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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名詞定義)
一、資通系統:係指用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
資訊為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核心系統:係指直接提供客戶交易或支持交易業務持續運作之必要系
統(如交易系統、報價系統、中台風控、盤後結算系統、帳務系統等
維持交易業務之必要系統),其餘皆為非核心系統。
三、非客戶帳號:係指非客戶所使用之資通系統帳號(如:提供內部人員
、管理者及廠商等所使用之資通系統帳號)。
四、資訊資產:係指與資訊處理相關之資產,包括硬體、軟體、資料及文
件等。
五、第一類期貨商:係指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
度處理準則」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指派資訊安全長之期貨商或「建立
期貨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 -分級防護應辦事項附表」所列第一級、第
二級、第三級期貨商。
六、第二類期貨商:係指非屬第一類期貨商之期貨商。
七、外國期貨商:係指外資集團在台子公司或分公司。外國期貨商如有標
準較佳之規範則從其規範;若無,則應遵守本國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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