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公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20302448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6452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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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證金種類、原始與維持保證金加成成數及保證金金額進位方式
    (一)採定額計收保證金之契約
          1.適用契約類別: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商品類期貨契約、匯
            率類期貨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
          2.保證金加成成數
            各期貨契約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各契約結算保證金為
            基準,按下列成數加成計算之。
            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原始保證金=1:1.035:1.35
            本公司向結算會員收取結算保證金。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
            交易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
            金及維持保證金標準。
          3.保證金金額進位方式
            結算保證金進位方式,依本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
            準」第四條、第四條之四、第四條之七及第五條規定進位。
            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收取標準之進位方式依各契約報價
            幣別採下列方式進位:
           (1)新臺幣報價契約以千元為整數,千元以下部分無條件進位
              至千元。
           (2)人民幣報價契約以拾元為整數,拾元以下部分無條件進位
              至拾元。
           (3)美元報價契約以拾元為整數,拾元以下部分無條件進位至
              拾元。
           (4)日圓報價契約以千元為整數,千元以下部分無條件進位至
              千元。
          4.小型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
           (1)小型臺指期貨契約及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契約之結算保證
              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皆分別按臺股期貨契約結
              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四分之一計算。
           (2)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之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
              金,分別按電子期貨契約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
              保證金八分之一計算。
           (3)小型金融期貨契約之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
              金,分別按金融期貨契約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
              保證金四分之一計算。
    (二)採比率計收保證金之契約
          1.適用契約類別:標的證券為股票之股票期貨契約。
          2.保證金適用比例加成成數
            各期貨契約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適用比例以各契約結算
            保證金之適用比例為基準,按下列成數加成計算之。
            結算保證金適用比例:維持保證金適用比例:原始保證金適
            用比例=1:1.035:1.35
            本公司向結算會員收取結算保證金。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
            交易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
            金及維持保證金標準。
          3.保證金適用比例進位方式
            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適用比例之進位方式
            ,取該值至百分比小數後第二位,百分比小數後第三位四捨
            五入至小數後第二位。
          4.保證金級距
            依各標的證券風險價格係數(%)區分,訂定級距如下: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股票期貨之標的證券風險價格係數高於15%者,依各標的證
            券之風險價格係數,往上取其最接近之百分比整數值,訂定
            為該標的股票期貨之結算保證金適用比例。
          5.保證金金額計算及進位方式
            保證金=期貨價格×契約乘數×風險價格係數
           (1)盤後交易時段期貨價格採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計
              算,遇股票期貨契約調整於盤後交易時段生效者,採當盤
              開盤參考價計算。
           (2)各期貨契約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
              金額進位方式以元為整數,元以下部分四捨五入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