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903012850號函修正發布,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90357072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90201585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9年11月23日)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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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市前保證金公告作業
    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29條規定,本公司應於期貨交易契約上市日期三
    個營業日前公告保證金。上市前本公司將依本保證金計收方式,計算
    期貨契約之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並辦理市場公告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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