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903012850號函修正發布,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90357072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90201585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9年11月23日)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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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同標的期貨與選擇權契約組合部位保證金計收方式
    (一)適用契約類別: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商品類期貨契約、匯率
          類期貨契約。
      ┌────┬───────┬──────────────┐
      │部位狀況│保證金計收方式│            備註            │
      ├────┼───────┼──────────────┤
      │        │              │1.1口TX可與1至4口TXO形成組合│
      │買進同標│              │  部位。                    │
      │的期貨、│              │2.1口MTX可與1口TXO形成組合部│
      │賣出買權│              │  位。                      │
      │        │              │3.1口TE可與1至4口TEO形成組合│
      │        │期貨保證金+  │  部位。                    │
      ├────┤選擇權之權利  │4.1口TF可與1至4口TFO形成組合│
      │        │金市值        │  部位。                    │
      │賣出同標│              │5.1口TGF可與1至2口 TGO形成組│
      │的期貨、│              │  合部位。                  │
      │賣出賣權│              │6.1口RHF可與1口RHO形成組合部│
      │        │              │  位。                      │
      │        │              │7.1口RTF可與1口RTO形成組合部│
      │        │              │  位。                      │
      └────┴───────┴──────────────┘

    (二)適用契約類別: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
      ┌───────┬───────┬───────────┐
      │   部位組合   │保證金計收方式│         備註         │
      ├───────┼───────┼───────────┤
      │買進一口股票期│              │1.適用同一標的證券之股│
      │貨,賣出一口股│              │  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
      │票選擇權買權  │收取一口期貨保│2.買進一口股票期貨可與│
      ├───────┤證金+選擇權之│  賣出一口股票選擇權買│
      │賣出一口股票期│權利金市值    │  權形成組合部位。    │
      │貨,賣出一口股│              │3.賣出一口股票期貨可與│
      │票選擇權賣權  │              │  賣出一口股票選擇權賣│
      │              │              │  權形成組合部位。    │
      └───────┴───────┴───────────┘
    (三)適用契約類別:標的證券為股票之股票期貨契約
      ┌───────┬───────┬───────────┐
      │   部位組合   │保證金計收方式│         備註         │
      ├───────┼───────┼───────────┤
      │買進一口二千股│              │1.適用同一標的證券之股│
      │標的證券之股票│              │  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
      │期貨,賣出一口│              │2.買進一口二千股標的證│
      │同一標的股票選│收取一口二千股│  券之股票期貨可與賣出│
      │擇權買權      │標的證券之股票│  一口股票選擇權買權形│
      ├───────┤期貨保證金+選│  成組合部位。        │
      │賣出一口二千股│權之權利金市值│3.賣出一口二千股標的證│
      │標的證券之股票│              │  券之股票期貨可與賣出│
      │期貨,賣出一口│              │  一口股票選擇權賣權形│
      │同一標的股票選│              │  成組合部位。        │
      │擇權賣權      │              │                      │
      ├───────┼───────┼───────────┤
      │買進二十口一百│              │1.適用同一標的證券之股│
      │股標的證券之股│              │  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
      │票期貨,賣出一│              │2.買進二十口一百股標的│
      │口同一標的股票│收取二十口一百│  證券之股票期貨可與賣│
      │選擇權買權    │股標的證券之股│  出一口股票選擇權買權│
      ├───────┤票期貨保證金+│  形成組合部位。      │
      │賣出二十口一百│擇權之權利金市│3.賣出二十口一百股標的│
      │股標的證券之股│值            │  證券之股票期貨可與賣│
      │票期貨,賣出一│              │  出一口股票選擇權賣權│
      │口同一標的股票│              │  形成組合部位。      │
      │選擇權賣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