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中心依前條提供提前了結作業暫定結果後,各參與金融機構應依本 中心規定之內容、格式及期間申報輸入最終執行之交易資料。 參與金融機構未依前項規定輸入交易資料者,視為同意其依第七點第 一項提供之資料,作為前項最終執行之交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