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綜合交易帳戶方式進行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為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4 月 2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4月2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2818號函發布施行全文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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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作業程序
  (一)本事業以綜合交易帳戶方式買賣有價證券者,應與一般買賣帳戶
        分別管理之,且交易單位需明定以綜合交易帳戶或一般買賣帳戶
        之下單流程及其控管機制,並於交易執行紀錄中載明係以綜合交
        易帳戶方式為之。
  (二)本事業所指定之受任人於委託買賣時應確實控管係於證券商所指
        定之買賣額度內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