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其關係企業間有業務往來者,應本於公平合理之原則,就相互間之 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訂定書面規範。對於簽約事項應明確訂定價格條件與支 付方式,並杜絕非常規交易情事。 公司與關係人及其股東間之交易或簽約事項,亦應依照前項原則辦理,並 嚴禁利益輸送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