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電子交易作業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30050469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20386080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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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訂定目的
    一、為便利客戶採用電子工具申購、買回及轉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確保交易公平暨保障投資人權益,並做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其
        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經營本項業務之作業準據,特訂定本作業準
        則。
    二、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經紀商、銀行、信託業、人身保險業及
        其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定之機
        構擔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任之銷售機構辦理本項業務,如已依
        各業別相關法令或其同業公會所定電子交易作業規定辦理者,不
        適用本作業準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