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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本公會依業務需要,設置部並於部之下設組,各部組之職掌如左:
一、行政管理部:分為秘書組、財務組、電腦資訊組及企劃組,分掌左
列事項:
(一)秘書組:辦理本公會議事、文書、印信、人事、檔案、收發文、
財產之保管、總務、會員入會、退會、會員證書、會員代表之變
更、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審定及其他庶務等事項。
(二)財務組:辦理經費收入、支出、預算、決算、會計、出納、憑證
審核、帳務處理、資金調度、財務分析及採購驗收等事項。
(三)電腦資訊組:辦理承銷業務人員登記、輔導查訪、其他承銷業務
、程式設計及電腦管理等事項。
(四)企劃組:辦理證券法規之檢討改進、證券業務之規劃發展、公會
組織之法務、公共關係、專題之研究、建議及相關資料之蒐集分
析等事項。
二、業務發展部:分為業務服務組、教育訓練組及國際事務組,分掌左
列事項:
(一)業務服務組:辦理建議證券相關單位案件、證券經紀商、自營商
會員及營運困難公司之輔導查訪及其他有關會員服務業務等事項
。
(二)教育訓練組:辦理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暨及格證書之製發、
證券商從業人員之在職訓練、聯誼及比賽活動、投資教育宣導、
相關資料及刊物之編印等事項。
(三)國際事務組:辦理國際證券組織之聯繫、協調及交流,國際證券
資訊之蒐集、研究及分析,證券自由化及國際化之推動等事項。
本公會另設高雄辦事處辦理南部地區教育訓練課程、會員聯誼會、各項
座談會議及其他服務南部地區會員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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