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83646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第38條、第69條條文,除第21條自一百十一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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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條
合併後存續之證券商為上市或上櫃證券商者,應於合併後六個月內委託會
計師專案審查其內部控制制度,並取具三份專案審查報告,分別送交證券
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後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