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83646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第38條、第69條條文,除第21條自一百十一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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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之一
證券商承銷有價證券應將銷售情形及自己取得之數量等資料,依第二十八
條證券商同業公會所訂定處理辦法規定之格式與內容,建檔備查,本會得
隨時要求證券商提供相關資料。
前項承銷案件相關資料,證券商於承銷期間結束後應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