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83646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第38條、第69條條文,除第21條自一百十一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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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證券商除經本會核准之轉投資事業外,其取得公司股份股權之行使應基於
公司之最大利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該發行公司經營或有不當之安排情
事。
證券商行使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之表決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證
券商指派人員代表出席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