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06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00361767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第32條之1、第45條之1;增訂第38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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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條
證券商在以前年度已依第六十四條至第六十六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
,於本年度依規定計提各項特別盈餘公積時,應納入未分配盈餘中,再以
其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實際情形為準,重新計算應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