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45983號令 修正發布第13條、第14條、第19條、第19條之3、第19條之4、第19條之6 、第19條之7、第38條、第53條;增訂第5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第五條
證券商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收取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
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客戶整體貢獻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收費
招攬或從事業務。
證券商為廣告之製作及傳播,不得有誇大或偏頗之情事。
前項證券商廣告之製作及傳播,由證券商同業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函報本
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