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價證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3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證櫃資字第1040004910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9條、第11條、第16條、第19條、第21條、第24條、第31條、第33條至第36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資字第1040006490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第十條
外國申請使用者申請使用交易資訊,應繳驗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法人資格及營業範圍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之簽證正本,或經當地政府
    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刪除)
四、(刪除)
外國申請使用者申請間接連線使用交易資訊,應另繳驗直接連線使用者出
具之同意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