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初次申請其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者,應填具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 書(附件一或附件一之一),備齊所載明之附件,向本中心申請。 發行人產業類別之劃分,準用本中心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第 二點至第四點規定辦理。